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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界——弘扬传统 发挥优势 依法规范开展佛教慈善活动
发布时间:2019-02-02 来源:绍兴市政协办公室浏览次数:字体:【

 习总书记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必须重视发挥宗教界人士的作用,引导宗教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为我国宗教工作指明了方向。

 佛教产生于古代印度,传入中国后,经过长期演化,同中国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融合发展,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文化。其特色之一,是弘扬“慈悲济世、利益众生”优良传统,团结广大佛教信众致力公益慈善,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服务。在当代,佛教界依法规范开展慈善活动,既是新时代的要求,也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

 炉峰禅寺慈善联合会正是顺应时代发展、弘扬佛教宗旨、围绕服务社会应运而生。两年来,遵循《慈善法》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以“慈悲感恩、弘法人间、造福社会、济世大众”为宗旨,组织会员 2100 多人,开展各类慈善活动 80 多场(次),累计捐助 800 多万元,受益人次超万人。先后荣获“绍兴市慈善文化示范基地”、“红十字博爱功勋单位”等称号。在开展慈善活动的实践中,我们感到:“一花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慈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同时,佛教慈善活动既要弘扬传统、发挥优势,也要注重依法规范,传递大爱正能量。

 1.坚持以法为依。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利用合法收入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是宗教界的优良传统,也是佛教界弘法利生的一贯做法。国法大于佛法,佛教慈善组织的一切活动必须服从《宪法》《慈善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办事,规范实施。坚持把维护国家利益摆在首位,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在法律和政策许可范围内开展活动,决不能以慈善活动为名,传播宗教及有损于国家利益行为,不接受境外附带政治宗教色彩的资助;坚持独立自主原则,合法吸收会员,规范筹集善款,合理使用,杜绝商业化。

 2.规范运作机制。建立健全相配套的管理和运行机制,并严格按照慈善工作《章程》和相关制度组织慈善活动。规范运行程序,重大事项必须广泛征求理事们的意见与建议,并上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由理事会通过后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坚持科学运作,加强档案管理,建立日常救助手册,全面登记各种活动,保证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加强与有关部门、其他社会团体的联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注重统筹管理。建立慈善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固定的办公场所,组织专业化的工作班子和专职工作人员,广泛吸收富有善心、忠诚踏实的慈善义工,确保组织机构健全、活动组织有人落实;重视加强慈善职业素养,坚持学习制度,邀请专家学者培训,学习党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慈善工作知识,提升从事人员慈善服务水平;重视加强宣传,以《慈联福报》等通报信息,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渠道,开展慈善宣传,将救助对象、标准等在网络及时公布,既扩大慈联会的影响力,并自觉接受社会和会员的监督;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引导信众正信正行,服务社会,传递佛教正能量。

 4.实施精准救助。慈善救助关键在于精准。通过各种渠道掌握信息,摸清救助对象的底数,实施精准帮扶,做到哪里需要帮助,就把温暖送到哪里,哪个人需要救助,就把爱心传递到哪个人,提升慈善工作的社会公信力,推动佛教公益慈善活动的长期化、制度化、规范化。炉峰慈联会成立近两年来,通过合法募捐的形式,先后建立了三个专项基金,其中“炉峰慈联•正能量”专项基金,通过慰问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病患者、捐助民间救援队伍车辆等活动,使好人有好报成为社会共识;炉峰慈联大病救助博爱基金,帮助贫困家庭及外来建设者解决突发性重病、慢性重病所带来的大病医疗支出资金困难,政府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有效补充;炉峰慈联天天向上奖学基金,鼓励肯吃苦、求上进的贫困学生,营造勤奋好学的社会风气。

 佛教慈善大有可为,任重道远,前景光明。在《慈善法》出台、新修改《宗教事务条例》实施的大背景下,佛教慈善的路子还很长。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给予包括佛教慈善团体在内的民间慈善力量以更多的包容、重视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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