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光伏产业发展的建议
发布时间 : 2011-09-14  09 : 45 来源 : 市政协办 作者 : 市政协办 字号 : [] [] []

九三学社绍兴市委会

 

随着煤炭、石油等传统能源频频告急,越来越多的地方开始将新能源的开发利用作为能源发展的重点,其中太阳能资源又以其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光伏发电无污染、无排放、无噪音的突出优势尤其引人注目。根据欧洲能源机构的预测,太阳能在2050年将占到世界总能源的25%左右,将是革命性的主力替代能源,光伏产业也将成为发展最快的支柱产业之一。

一、我市发展光伏产业的优势

1.太阳能资源相对丰富。每年中国陆地接收的太阳辐射总量,相当于24000亿吨标煤,全国总面积2/3的地区年日照时间都超过2000h;太阳能的资源蕴含量是2.1万亿千瓦,只需开发1%即可达到210亿千瓦,太阳能光伏发电运行中自身碳排放为零。我市属于太阳能资源中等区,年日照时间在14002200h,年辐射总量在100120千卡/cm2年。

2.已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民营资本对新兴产业、市场的先天的敏感性使得我市的光伏产业起步发展比较迅速,同周边省份相差不多,浙商投资的光伏产业已形成了从高纯多晶硅、硅片、电池、组件、集成系统设备到光伏应用产品较为完整的产业链,积累了一定的人才和基础成果。

3.关键性技术不断突破。近几年太阳能电池技术不断升级,光电转化率不断提高;多晶硅铸造技术已有高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程度已超欧美,如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最新研发成功的应用铸造法生产单晶技术,可从根本上提高电池转换效率,预计三年内可将转换效率提升至20%,可实现发电成本0.5/度平价上网。

4.光伏产业成为投资热点。作为未来绿色战略性产业的光伏产业,高效能光伏产品一直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光伏产业已被我省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新能源产业中,势必吸引民间资金纷纷涉足,还将掀起新一轮投资热潮。

二、目前制约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

1.光伏行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定还不够完善,支持光伏产业发展的长效机制尚未形成。尽管国家、省政府已出台了纲领性的鼓励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但总的管理体制仍较为零散,激励政策体系并不健全,光伏企业缺地缺电等实际问题依然亟待解决。能否并网发电是推广光伏产业的关键,但发电项目建设和并网等关键问题又涉及诸多方面,国家和省里尚未出台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实施细则,协调难度大,这些都制约了光伏项目的建设和并网发电。

2.光伏产品国内市场应用亟待国家推动,国内需求对光伏产业的拉动作用有待提高。我国作为光伏产品生产大国,目前光伏产品超过90%都出口海外。中国企业强劲开拓国际市场的发展势头已受阻碍,如去年10月,美方正式按照《美国贸易法》第301条款针对中国政府所制定的一系列清洁能源政策和措施展开调查。国内光伏产品的应用市场庞大但有待于国家、省级政策方面的推动,只有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同时拓展才能推动光伏产业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加快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1.尽快落实扶持光伏产业发展的措施细则。要把《关于加快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的意见》(浙政办发[2009]55)精神尽快落实到位,省光伏等新能源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的价格、投融资、税收、财政、科研等方面的扶持政策,设立光伏产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太阳能光伏的研究开发、产业发展和应用推广。

2.制定出台推动光伏发电上网的电价政策。借鉴江苏省国内首个提供光伏并网电价的实施经验,尽早出台浙江省光伏发电并网扶持政策和可行的光伏上网电价政策,要求电网企业无条件允许符合规定的太阳能光伏用户并网,确保太阳能光伏发电全额上网。设立光伏发电专项资金,对光伏并网发电电价、光伏发电示范推广工程给予补贴。

3.实施光伏产品应用推广项目拉动市内应用。切实实施好“百万屋顶发电计划、百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计划、百条道路太阳能照明计划”和新能源应用示范基地建设,一方面切实推进计划实施的应用面,另一方面适时设立扩大光伏并网发电试点示范,在有条件的地区鼓励建设太阳能发电站。鼓励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在城市建设、公共建筑以及重点工程建设等方面优先采购、使用太阳能光伏产品。

4.建立和完善光伏行业的监控和规范机制。对新一轮的光伏产业投资热潮,在项目立项上要设立必要的监控机制,限制技术落后、消耗原料和能量过大的项目上马。优化产业结构,鼓励发展高效低成本太阳能电池,鼓励有条件有实力的企业做大做强,提高电池、组件以及系统的效率和稳定性,降低生产过程中的能耗和对环境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