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建言献策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全面推进文化强市建设
发布时间:2011-07-26 来源:市政协办浏览次数:字体:【

当前,我市正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遵循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努力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文化强市。绍兴文化底蕴深厚,文化资源丰富,不仅拥有全省首屈一指的物质文化遗存,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极为丰富。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存在于某一地区某一历史时期,有一定社会影响、文化价值的人类文化实践方式与艺术表现形式,包括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物质文化遗产一样,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传统文化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它们的保护、抢救、保存、调研,是对我们文化传统的一份尊重,也是我们建设文化强市题中应有之义。


春节之前,国家文化部公示《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名单》,浙江省共有34个传统文化艺术项目上榜,绍兴占据九席,数量位居浙江省首位。绍兴上榜的传统文化项目是:梁祝传说、西施传说、嵊州吹打、新昌调腔、嵊州越剧、绍兴平湖调、绍兴莲花落。这是绍兴历史留给我们的一份厚礼,也是我们提升绍兴城市品位的重要筹码。合理保护、积极抢救、有效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我们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内容和现实任务。


一、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现状


绍兴是一座拥有近2500年历史的文化古城,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民间文化资源。绍兴是著名的戏曲之乡,曾拥有五大剧种、五大曲种。越剧是全国第二大剧种,绍剧以一些优秀剧目为载体,在省内外形成了不凡的影响,莲花落在中国地方说唱艺术中占有一席之地,另外还有被誉为“中国戏曲活化石”的新昌调腔以及绍兴滩簧、诸暨乱弹、绍兴平湖调等。绍兴的民间工艺源远流长、珍品迭出,绍兴花雕和锡箔制作工艺、嵊州竹编和泥塑在国内外都有较大影响。绍兴历史上还出现过许多美丽的传说,如舜禹传说、梁祝传说、西施传说、曹娥传说等。绍兴的传统风俗资源也十分丰富,在衣食住行方面形成了许多独具地方特色的物品和礼仪。这些遗产不仅仅是绍兴人的宝贵财富,更是全国、全世界的财富。


绍兴市各级党委政府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民族民间文化资源在建设文化强市中的积极作用。2004年3月,市政府专门制定和下发了《绍兴市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建立了由市政府分管市长担任组长,市府办、市文广局、市财政局、市文联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绍兴市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并成立了民间文化艺术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开展对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的抢救、保护、传承等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市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培训班,并举行了普查成果展;对市本级已立项的濒临消亡的表演艺术门类“鹦歌班”、“平湖调”两曲种进行抢救性保护和开发;深入开展“民间艺术进校园”活动,将民间艺术纳入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内容之一;组织民间艺术调查工作班子,进社区、下农村,寻找老艺术人的足迹,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普查、抢救和保护。这次我市在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之所以能取得显著成绩,正是我市长期以来重视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结果。


当然,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植根于人所在的时空、周边环境和社会活动中,因而其消失和破坏更容易被忽略。在保护利用工作取得较大进展的同时,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也受到越来越大的冲击。近年来,一些靠口授和行为传承的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像曾经风靡江南的新昌调腔拥有数百年历史,其中表演元杂剧是调腔特有的,然而如《汉宫秋》里一些折曲(分段曲目),调腔演员却已不会唱了。古老调腔曲目元杂剧《北西厢》,在新昌已经无人知晓,后经多方查找,在椒江等地找到了3位老人尚能演唱,但一个月后,其中两位老人相继辞世;一些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濒临失传,如闻名遐迩的嵊州竹编,基本上由一些老艺人在创作,年轻一代对竹编技艺已少有问津;大量民间艺术的代表性实物和资料难以得到妥善保护,许多珍贵实物和资料遭到毁弃或流失境外;一些独特的民间习俗在逐步消亡;在市场经济和拜金主义的夹击下,一些民间美术的创作脱离了原来的轨道,进行商品化的批量生产,制作缺少了浓郁的生活气息,产品单一粗劣,失去了保护的价值;随意滥用、过度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可见,虽然我市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取得了较大成功,但申遗成功并不是保护工作的结束,实际上是保护工作的更高要求和新的起点。


二、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策建议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地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已引起各地政府及其文化主管部门的广泛重视。绍兴作为国内举足轻重的历史文化名城,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更是责任重大、义不容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传承绍兴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绍兴精神的需要,是增进地域认同,提高绍兴民众凝聚力的需要,还是提升文化软实力、增强地域综合竞争力的需要。为进一步保护、挖掘、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我们提出如下对策意见:


1、要将保护工作列入各级政府重要工作议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文化发展纲要;


要根据国家颁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的基本原则,真正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工作议程。要及早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导小组及专家咨询委员会,切实承担起领导责任,包括召开全市的工作会议,签订各级责任状,列入对各级领导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岗位责任考核。要强调发挥专家的作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机制和检查监督制度。要进一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拟订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名录,并明确保护目标,制定保护计划,落实保护措施,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文化发展纲要。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实现政府行为对公民行动的有效导航,带动公民保护意识的上扬,广泛吸纳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开展保护工作,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环境。


2、要加大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加强人才培养。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离不开必要的经费投入,一些民族民间文化项目之所以面临濒危状态和生存困境,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保护经费不足。目前,我省各地纷纷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杭州市明确从2004年起,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基层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其中150万元用于优秀民族民间艺术资源的发掘和保护。嘉兴秀洲区计划用7年时间,投入1.5亿元,兴建“秀洲中国农民画村”,编辑出版全国农民画优秀作品集,创建20个农民画创作基地。余杭区投资6000万元人民币,建立了中国江南水乡文化博物馆,展出了500多件(组)独具江南和余杭民间文化特色的展品,同时,财政安排70万元资金,用于全区民间艺术普查和保护工作。长兴县筹措资金100万元,在全县范围内选择了具备民间艺术传承条件的学校、部门和乡镇,建立了12个百叶龙艺术培训基地。绍兴作为经济强市和财政大市,同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别丰富的城市,要及早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障机制,包括经费、机构、人员、税收优惠政策等,特别是在资金的安排和投入方面,应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相适应。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对各级各类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素质要求很高。要抓好技术骨干和工作队伍的培训,培训对象要包括从事保护工程的有关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和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等;培训方式可以采用课堂教授、函授、远程教育等多种形式;培训内容方面,包括国际国内有关政策法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式方法、业务标准规范等等。通过有计划的教育培训,提高现有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3、要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在中小学中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育普及工作。


由于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还没有形成一种社会共识,所以当前要特别强调做好宣传工作。要利用各种媒体开辟宣传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加大传播力度,大力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知识,培养全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观念和意识,努力在全社会形成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要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和爱国爱乡教育的重要作用,广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展示和普及教育活动,把全市有代表性的民族民间艺术编入乡土教材,通过学校教育,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艺,培养少年儿童对民族民间艺术的感情,使青少年从小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


4、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使用和开发机制,推动民族民间文化进一步走向市场。


非物质文化遗产只有走向市场,才能求生存求发展。目前,我们的民间文化市场开发不力,这是直接导致非物质文化遗产消亡的关键性原因。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向市场,走产业化之路,使之形成文化品牌效应,成为一种新兴文化产业。要鼓励企业、公司投资开发民族民间文化产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力度,促进民族民间文化价值的不断增长,让游戏传统文化“活”起来,融入新时代、新生活,找到新位置,活跃在人们的衣、食、住、行、用、休闲娱乐当中,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打印文章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绍兴市委员会 主办
技术支持:绍兴市电子政务办公室 浙ICP备150102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