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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尽快建立我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
发布时间:2011-07-22 来源:市政协办浏览次数:字体:【

农工党绍兴市委会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主要包括传染性废物、病理废物、利器废物、制药废物、基因污染物、化学品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等。医疗废物与生活类垃圾废弃物不同,由于携带病菌的数量巨大、种类繁多,具有极强的传染性、生物毒性和腐蚀性,如果处理不当,会造成水体、大气、土壤污染和对人体的直接危害,甚至引发流行性传染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由此可见,无论是从卫生防疫角度,还是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加强对医疗废物的处置和管理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2003年6月国务院公布并施行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不久又相继发布了《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医疗废物焚烧炉技术要求(试行)》等国家标准,对医疗废物从产生、分类收集、密闭包装到收集转运、贮存、处置的整个流程提出了明确要求,使医疗废物处置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施行一年多来,我省杭州、宁波等城市相继建立了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在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而我市医疗废物处置工作却面临不少问题,目前尚无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对现有医疗废物的处置,一般只是由一些大医院自己用比较简易的设备在处理,与《条例》的要求相距甚远。


一、我市医疗废物处理的现状


(一)医疗废物的产生量与日俱增,尚未形成集中处置的格局。医疗废物产生量的计算,通常是依据医疗机构的病床数、病床使用率以及单位病床平均每天产生的废物量来估算。根据市卫生局的数据,全市各医疗机构现有病床数为11000余张,按病床利用率60%、每个床位1kg/d计算,我市全年产生的医疗废物总量多达2000余吨。并且,随着人们生活质量和医疗技术的提高,大型外科手术的人次增多,一次性医疗用品的种类和数量迅速增加,医疗废物的产生量继续呈稳步上升趋势。反差明显的是,我市现有医疗废物的处理设施较为落后和欠缺,城市医疗废物一般由一些大医院自行采用简易的设施焚烧处理,农村依旧是十分薄弱的一环,存在着很多处理盲点,没有形成集中处置的格局,与《条例》提出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原则要求不符。


(二)处置能力不足,技术规范较低。目前,在越城区范围绍兴市人民医院有一台焚烧炉处理医疗垃圾,2003年处理本院及部分市属医疗单位的医疗废物60余吨,另外,各县(市)也设置了相应的垃圾焚烧设施来处置医疗废物。很明显地,医疗废物的总量和处理数量之间存在巨大差距。同时,无论从处理能力还是处理效果来看,这些垃圾焚烧炉均无法满足当前我市医疗废物处理的需要,由于设备比较简陋,不能保障无害化处理,其排放的有害气体和烟尘对环境的影响不容忽视。


(三)医疗废物处理中心建设项目没有实质性进展。据了解,2003年我市曾就建设医疗废物处理中心提出明确方案,由我市一家热电企业负责承建和运作,因为种种原因,这项工程至今没有实质性进展。


二、建立我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具体建议


(一)认真贯彻《条例》精神,尽快出台地方配套政策。我们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关注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环境质量,保持可持续发展的认识高度,来重视和加快公共卫生建设步伐。推行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是国家的行政法规,对人对己对环境都有百利而无一害,应该成为我们创建生态城市、文明城市、最佳人居城市的重要工作环节,我们必须不遗余力地做好这项工作。我市要尽快制定相关政策,如对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作出硬性规定,出台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收费标准等,积极培育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市场运营体系,改变目前的落后情况。


(二)政府要加大投入,尽快落实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


心建设项目。《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我们认为,由政府投资建设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正常运行后交付市场化运作,在当前情况下是比较现实的。为此,对建设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提几点具体设想,供有关部门参考:①尽快启动我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中心建设项目,并列入政府重点工程。项目可以采用一次性规划分期建设方案,其设计接纳能力应当能够满足绍兴市未来十五年至二十年产生的医疗废物和其他特殊危险废物的处置需求。项目的设计、施工、运营、管理和污染控制以及监测均应符合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要求,成为一个完善的危险废物无害化的安全处置体系;②要完善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制度。应尽快建成覆盖全市的医疗废物收集系统,将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理、处置的触角覆盖绍兴市辖的所有县、市和乡镇;③探索和建立医疗废物处理的市场化运作机制。从杭州等先进城市的经验来看,废物处理设施的企业化运营、社会化管理是大势所趋,但废物处理收费标准往往成为问题的关键。因此,我市环保、物价、卫生部门和有关医疗单位应进行专题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医疗废物处理收费政策,以保障今后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正常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大监管力度,严肃处罚违规处置医疗废物行为。要建立完善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将医疗废物从产生到最终处置的各个环节纳入整个管理体系,推行全过程管理。要加强对废物的源头控制,减少废物产生量,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要建立和完善医疗废物运输单管理制度和储存管理制度,把好运输、储存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保机构要行使监督之职,对医疗废物没有按要求交付废物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置的医疗机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现有医疗废物处置设施的技术规范、标准、设备运行情况等定期开展检查,坚决杜绝医疗废物对环境的二次污染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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