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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高祥——加快建设“健康绍兴” 构建以健康为中心的县域医共体
发布时间:2019-02-02 来源:绍兴市政协办公室浏览次数:字体:【

 推进医共体建设,是新时期医改的深化,是我省“双下沉、两提升”的升级版。作为全省首批试点单位之一,2017 年底,绍兴市中心医院和钱清等 7 家分院统一法人,组成了绍兴市中心医院医共体。

 试点工作中,我们着眼“补短板、提弱项、抓重点、破难题”,在全面贯彻落实“三统一、三统筹、三强化”建设思路同时,因地制宜,开展了符合自身发展的工作探索,推动县域医疗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核心的转变。工作一年来,我们的县域医疗卫生管理新体制逐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新体系不断健全、医疗卫生运行新机制稳步推进、群众看病就医新秩序逐步形成。各分院门急诊人次同比增长 11.72%,住院人次增长 16.41%,医疗业务增长 12.72%。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医疗卫生体制机制改革尚不到位。相关部门对医共体的认识和理解还不到位,工作重形式轻实质。一年来,虽然搭建了医共体模式下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的基本框架,但离医共体建设的 4 个具体目标(县域内医疗卫生资源合理配置、县域医共体内人员正常流动、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就医秩序合理规范的体制机制改革措施)还有差距。

 2.医共体配套政策还不完善。目前,县级层面下发的医共体相关文件,大部分是参考省医改办要求的政策措施,在医保支付方式、人事薪酬分配、服务价格调整等方面缺乏配套的工作实施细则。

 3.医共体工作机制还不健全。政府相关部门继续管人、管事、管钱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医共体内设的四大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医保财务、医疗公卫、后勤保障起不到真正的作用,反而增加了工作程序。在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上,仍由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考核,造成实际上的多头管理,也是医共体“形共实不共”的重要原因。

 为加快“健康绍兴”建设,2019 年,我市将在充分吸收借鉴前一年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推开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县域医疗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核心的转变。针对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我建议:

 1.充分发挥医共体管委会的领导和协调作用。医共体建设涉及政府多个部门,需要部门联动、协同推进,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县级层面的医共体管委会一定要充分发挥作用,定期召开例会,在管委会的统一部署下,建立起编办、人社、卫计、财政各方协同推进、机构分工协作、医疗资源共享、利益风险共担的工作机制。要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文件精神,认真参考先进的经验做法,因地制宜的制订适合本地改革的政策制度,保障医共体的长效运行。

 2.政府相关部门要不断完善医共体配套政策。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保障医共体顺利推进的关键。社保部门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行医保机构和医共体谈判核定医保预算总额并实施。要建好医共体医保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好结余资金留用政策,注重结余留用资金自主支配权。物价部门要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合理控制总量基础上,降低药品和检查检验费用,提高体现技术含量的劳务性医疗服务价格,更好地体现医务人员的劳动价值。财政部门要在原先补助给区级医院和镇街卫生院不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投入,将原先总院、分院的财政资金,统一打包给医共体使用。同时要转变政府资金补助的计算方式与日常监管方式,体现按任务计算、按绩效管理。人事编制部门要给予医共体充分的用人自主权。要以医共体为单位,按开放床位和人员 1:1.4 比例重新核定和增加编制。将编外人员招聘权下放到医共体,由各单位根据需要申报,医共体办公室组织招聘和管理。

 3.政府尤其是卫生行政部门要对医共体充分放权。只有真放权,才有真改革。如果卫生部门继续管办不分,医共体的积极性难以提高,活力难以激发,改革就会流于形式。卫生部门今后应从直接管人、管钱、管事转向统筹履行对医共体的规划、投入和监管。卫生行政部门有没有真正放权,应作为上级部门对医共体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4.调整现有相关部门职能。根据机构改革要求,设置专门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医保资金、医疗服务价格、药品和耗材采购等事项,统筹推进三医联动改革。要完善医保报销政策,利用经济杠杆,拉开不同等级的医保报销比率,引导病人更多的在基层就诊。

 5.财政应加大对医共体信息化的投入。信息互通是医共体建设的重要基础,政府要主导建立完善县域的全面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共体内部和医共体间信息的深度融合,实现对医疗服务、财政管理、人事绩效管理的一体化支撑。通过信息化、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手段,改进流程,改善服务。要全面落实医疗卫生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智慧医疗,实现智能化挂号、支付、导诊、诊疗报告查询、药物配送和健康指导等业务应用,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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