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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婷——合力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7-04-28 来源:市政协办浏览次数:字体:【

    去年以来,我市部署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目前成效初显。然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是规划不尽合理。有的规划片面追求“高大上”,有的规划缺乏特色,实施期限与进度要求脱节。

  二是保障尚未到位。部分乡镇资金筹措难度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整治项目招投标时间过长、各类管线落地协调难。

  三是发展不够平衡。部分乡镇重建设、轻整治,重投入、轻产出,一些实施较难的“里子工程”缺失缺位,尤其是如何从制度建设着手建立长效常态管理机制缺少实质性举措。

  各级党委政府应将小城镇综合整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调动各方力量,合力推进。

  1.尽快完善小城镇环境整治规划设计。结合小城镇各自的区位特点、功能布局、产业优势、风貌特色等,完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建议成立规划设计顾问团,对小城镇环境整治规划进行会诊把脉,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2.加大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检查、指导和督查,以镇为单位组建督查组,对“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拍摄、曝光,不断增强相关单位的责任感、紧迫感。

  3.强化小城镇环境整治精细化管理。把强化小城镇管理放在突出位置,形成长效化管理机制。制定出台《小城镇标准化管理办法》,加快构建小城镇环境综合执法管理机构,整合各类信息平台和执法力量,全面履行街面、水域、居民区、建筑物等全方位巡查执法,实施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管理。

  4.集各方力量合力推进整治工作。各级政府在资金、人才、政策等方面做好统筹协调。积极引进民间资本,动员乡贤参与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出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投标专项办法,构建绿色通道,简化程序。出台水、电、通讯、广电等管线设施改建、移建的统一扶持政策,做到特事特办,在资金承担、任务分解等方面明确各自职责。

    5.注重市民意识的培养。探索建立市民街长制、楼长制、河长制等自治管理方式,组建各类志愿服务队和网络义工,切实提高居民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让他们切身感受到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所带来的变化,进一步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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