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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梯度推进
发布时间:2011-07-26 来源:市政协办 浏览次数:字体:【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的、长期性的工程,中央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要求。绍兴如何根据中央的精神,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搞好新农村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艰巨任务,不仅考验着我们的执政能力,也考验着我们的执政水平。我认为,抓绍兴的新农村建设,要在加快城乡统筹,打破城乡界限,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基本医疗保障这些共性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梯度推进”的原则,针对不同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采取不同措施,梯度推进。

一、经济发达的乡镇,要以完整的小城镇建设为重点。经济发达的乡镇,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济实力,在中心集镇建设方面具备了良好的基础。因此,建设功能齐全、设施完善,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完善的教育医疗卫生设施、有优美的人居环境、有能够集聚人口的产业和就业环境的中心集镇,是经济发达镇新农村建设的重点和奋斗目标。经济发达镇的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围绕中心集镇功能和设施建设配套,进行新一轮的要素整合。加快社区(居委会)建设,使新农村成为资源综合利用、社区管理规范有序、环境友好、社会和谐、经济发达、文化繁荣的现代化集镇。

二、中等经济发达镇,要以规划为龙头,推进中心村建设为重点,以合并行政村、逐步消除自然村,繁荣中心村为目标。我认为,资源综合利用、土地集约化利用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那种村村“点火”,户户“冒烟”的遍地开花式建设,并不是新农村建设的内在要求。对于经济发展水平处于中等的镇,由于它的实力还无法迈进中心集镇建设这一步,因此,以长远的发展眼光和实际发展的趋势,围绕未来中心集镇的蓝图,做好中心村未来十年甚至十五年的发展规划是中等经济发达镇科学的、现实的选择。在规划好中心村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农户都进入中心村居住(建房或购买中心的住房)。政府要用政策为中心村集聚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通过一定时间的努力,使自然村逐步消失(或人口数量大大减少)。合并行政村、逐步消除自然村、繁荣中心村,最终达到建设功能完善的中心集镇的目标,是经济发展处于中等水平镇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

合并行政村,建设中心村,不能搞行政强制拆迁,而要用政策工具使中心村形成较强的吸引力,让农民在中心村建设中得到实惠,有利可图。

三、经济欠发达的镇,要以村容村貌整治、培训农民、解决农民实际困难作为新农村建设重点。这一类经济发展状况的镇,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村庄的原生态、改变农民传统观念为突破口,改造危房,改变村庄脏、乱、差的状况。

没有新农民,就没有新农村。因此,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培训农民,提高农民素质,使当地农民都有一技之长。同时,继续实施生活条件差的村民向“山下”转移工程,“下山”脱贫。发展生态高效农业,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对这些地方农民的培训,要结合他们的生产实际,符合他们的需求(如茶叶种植、加工技术培训),不能为完成培训任务而进行培训。在财力允许的条件下,可以对参加培训的农民给予适当的经济补贴,即在培训期间,给予适当的工资补助,鼓励农民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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